日前,江苏省印发《2021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的通知》,提出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等8个方面的38项重点工作任务。
《通知》要求,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推动全省各级疾控机构力争按编制标准配备到位,强化疾控机构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推进疾控、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探索乡镇卫生应急规范化工作;完善全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和卫生应急队伍管理。
《通知》强调,加快推进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落实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完成儿童、口腔、癌症等8个专业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强化医联体建设管理,完善市级医联体规划,确保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实体化运行,大力发展专科专病联盟,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牵头组建或参加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积极开展社区医院示范县(市、区)建设,新建设80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新扶持80个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建设200个左右家庭医生工作室。
《通知》提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推动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10元,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5%和70%左右;探索对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完善基层机构医保政策。(记者 沈大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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