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陷股权内斗
1月4日,两大股东蚂蚁金服和内蒙君正闹翻了。蚂蚁金服2013年10月入股天弘基金并获得控股权,但至今仍未“正名”,因另一重要股东内蒙君正一直未如约缴纳增资款,导致工商变更一拖再拖,近日蚂蚁金融服务集团提起仲裁申请。本期作者:杨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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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君正回应增资案纠纷:事起未分配利润
近日,天弘基金股东陷股权纠纷一事闹得沸沸扬扬。在蚂蚁金服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对内蒙君正的仲裁申请后,内蒙君正昨日首次作出公开回应,透露出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式之争是事件的起因。
内蒙君正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完全违背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第五条第一款“根据本次增资扩股安排,公司现有股东享有本公司增资扩股完成之日的未分配利润处分权。其后实现的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的规定,直接导致天弘基金增资扩股没有完成。
内蒙君正方面认为,因为天弘基金是国有控股企业,此次增资扩股是实质由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民营绝对控股企业的经济行为。
2014年6月30日内蒙君正发出《关于中止天弘基金增资扩股相关工作的函》,并向国资管理部门紧急汇报。内蒙君正在咨询天弘基金之后,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评估,目前仍在等待国资管理部门的书面文件。
此外,内蒙君正认为,由于这是一个重大且敏感的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公司无法做出准确的法律判断,也无权解释和进行任何协商,公司只能做好免除自身法律责任和自我?;す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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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蚂蚁金服反驳 “口水战”掀起
“内蒙君正明明知道并签署了正式的协议,但在公告中不引用正式协议的规定,反而引用2013年10月天弘基金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的一个方案,这是何居心?”蚂蚁金服内部人士针对内蒙君正的公告不满地指出。
上述蚂蚁金服内部人士所说“正式协议”便是2014年1月20日,内蒙君正、蚂蚁金服、天津信托、芜湖高新、天弘基金、天弘基金员工持股主体正式签署的《增资与认购协议》。
对于内蒙君正的澄清公告,蚂蚁金服也在昨晚迅速反击,《增资与认购协议》中明确规定:自协议签署日至增资扩股完成之日,未经蚂蚁金服同意,天弘基金不得进行利润分配。此外,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弘基金累计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依照《公司法》规定,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对于内蒙君正称,增资仍待国资批复的说法。蚂蚁金服却称,“天弘基金的增资扩股一直得到天津市政府大力支持”。并表示,截至目前,从未收到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关于增资扩股的国资评估存在问题,及重新启动评估的任何书面通知。
同时,蚂蚁金服强调,截至2014年6月27日,其已向天弘基金全额缴纳了增资款,并取得了《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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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争斗升级 余额宝能否独善其身?
尽管尚不清楚,内蒙君正最终按不按约定出缴6943万元的出资额,天弘基金两大股东闹翻背后,股权博弈将会持续多久。更关注另一重要问题,该事件是否波及到余额宝的收益。
对此, 蚂蚁金服理财事业部总经理袁雷鸣表示,此次仲裁是股东层面解决争议的行为,蚂蚁金服和天弘基金在余额宝业务上的合作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对于余额宝用户也没有任何影响。
天弘基金也表示,股东层面的行为,并不影响公司任何的业务运营,公司一切正常,天弘基金将保持经营和投资运作的独立性,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股东行为对余额宝业务合作没有任何影响,对于余额宝用户也没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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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新华都董事长陈发树和云南红塔集团签署协议,红塔集团将向陈发树转让6581.39万股云南白药股份,陈发树其后支付了约22亿元保证金。
然而,2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云南红塔集团一直没有按照协议将所持云南白药股权划转给陈发树。
2011年12月8日,陈发树向云南省高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与被告云南红塔集团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判令云南红塔全面继续履行。
2014年7月,最高法判决,红塔集团向陈发树退换22.07亿元本金及利息。而云南白药的股价则从2009年9月的23元左右最高涨到过79.20元。
经历一审败诉后,陈发树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此次终审判决也意味着陈发树在追讨云南白药股权一案中最终败诉。